员工培训管理制度二
发布者:admin 发布时间:2012-11-8 10:22:07 阅读:8
员工培训管理制度
公司为陶冶员工品德,提高其素质及工作效率,将举办各种培训,并指定参加员工,非有特殊原因,不得拒绝参加。员工的培训应由人事依培训计划统筹规划办理,相关部门应全力配合。
一. 培训的分类
1.职前培训:
1) 入职基本培训:新员工在入职初期一律参加由人力资源部组织的新进员工培训,负责进行公司简介、企业文化及人事管理规定、各相关岗位职责的说明。使员工能迅速适应工作环境,熟悉工作程序,发挥工作效能。
2) 入职职能培训:用人部门主管接见新员工,并表示欢迎;用人部门主管带新员工到工作场地实际介绍本部门各种设施,岗位位置和工作人员;用人部门经理将新员工安排介绍给“帮带人员”;用人部门经理向帮带人员和新员工明确试用考核工作标准。
2. 职能培训:对各岗位按相关的工作流程进行职能培训,由部门挑选人员进行内部讲师的工作,并在日常工作中进行考核,职能培训应有统一的培训资料,不因培训的讲师不同而造成培训的内容不同。员工应不断研究学习本职技能,避免相互抵触;各级主管尤应相机施教,以求精进。
3. 资格培训:建立升迁制度,对各级别的员工进行不同的资格培训,由部门主管进行内部讲师的工作,以便员工对日后工作的升迁有一定的认识,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
4. 通识培训:由公司不定期外聘讲师或由内部讲师,对员工进行一些不属于工作细划范围的通识培训。
二. 培训计划的实施
人力资源部门应依员工培训计划及培训需求定期规划办理培训课程,并依下列要求办理:
1.建立各种课程之内外部讲师群,其中内部讲师应接受必要的讲师训练。
2.必要时与讲师群共同规划各类标准课程项目及标准课程讲纲、讲义,以及课程考核题库,课程教授内容应符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规范之“标准、程序、作业方法…等”。
3.培训课程的设计应适当,培训内容应生动、充实,培训资料要有充分的准备
4.对于重要的培训项目应适时通知高阶主管或总经理前来参与以激励员工士气。
5.必要时各部门主管或人力资源部门得提出申请经总经理核准后派送员工参加各项外部机构办理的培训课程,惟该员工于培训后应向人力资源部提供培训数据(讲义)、汇整培训内容提出报告,适当时由人力资源部门办理分享会,邀请受训学员分享课程所学。
6.各项培训应建立完整的考勤及考核制度。各项员工培训及其实施应详实记录于“员工培训记录卡”,受训成绩作为员工派职升迁重要参考依据。部门主管对于部属受训之表现应予重视、辅导及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