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纪律管理规定
发布者:admin 发布时间:2012-11-8 10:25:19 阅读:9
劳动纪律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加强劳动纪律,保证正常的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一.劳动纪律规定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文明执勤、礼貌待人、严格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更不得旷工,自觉维护劳动纪律;
2、上班时间不打牌、赌博,看书看报、做私事,不得与人闲谈、打闹及做与工作无关的其它事务;
3、上班时间不得酗酒,当班时间不得饮用含酒精饮料,酗酒后不准上岗;
4、当班期间不得擅自离岗,进餐时间不得超过一小时(轮岗);
5、凡有事、有病者,一律先向班长请假并报告队长批准,并注入考勤,超过三天以上者,需由医院出具证明或由处长审批;
6、各班组每日记录好考勤,不得弄虚作假,每月在25日前报队部。
二、处罚办法
1、无故迟到、早退5-30分钟以内的,每次扣5元,一月超过三次者,职工扣除当月全部津贴,与年终奖挂钩,合同工队员扣30元;
2、上班时着装不整洁,不按规定佩带证件,每次扣5元;不得着装出公司大门,发现一次扣10元;
3、工作中不服从安排者,班(组)长有权责令其停止工作,交队部处理,扣发当月津贴;
4、执勤时看书看报,与人闲谈打闹,放商贩进公司,夜间不按时关门或做与工作无关事情者,每次扣5-10元;
5、不按时参加政治学习者,每次扣5元;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旷工处理:
①未请假或请假未批准不上班者;
②上班下棋打牌者;
③上班迟到早退30分钟以上、睡觉或者擅离工作岗位者。
7、不认真填写当班记录、在记录本上乱写乱画,交接班不打扫室内外卫生者,每次扣5元;
8、擅自留宿他人者每次扣10元;
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扣100元并予以辞退,严重的交司法机关处理:
①上班期间打架并致人身体受到损害的;
②工作中弄虚作假、监守自盗、偷拿公私财物者;
③将代为保管的公司财务不按照规定及时上缴财务,占为己有的。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文明执勤、礼貌待人、严格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更不得旷工,自觉维护劳动纪律;
2、上班时间不打牌、赌博,看书看报、做私事,不得与人闲谈、打闹及做与工作无关的其它事务;
3、上班时间不得酗酒,当班时间不得饮用含酒精饮料,酗酒后不准上岗;
4、当班期间不得擅自离岗,进餐时间不得超过一小时(轮岗);
5、凡有事、有病者,一律先向班长请假并报告队长批准,并注入考勤,超过三天以上者,需由医院出具证明或由处长审批;
6、各班组每日记录好考勤,不得弄虚作假,每月在25日前报队部。
二、处罚办法
1、无故迟到、早退5-30分钟以内的,每次扣5元,一月超过三次者,职工扣除当月全部津贴,与年终奖挂钩,合同工队员扣30元;
2、上班时着装不整洁,不按规定佩带证件,每次扣5元;不得着装出公司大门,发现一次扣10元;
3、工作中不服从安排者,班(组)长有权责令其停止工作,交队部处理,扣发当月津贴;
4、执勤时看书看报,与人闲谈打闹,放商贩进公司,夜间不按时关门或做与工作无关事情者,每次扣5-10元;
5、不按时参加政治学习者,每次扣5元;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旷工处理:
①未请假或请假未批准不上班者;
②上班下棋打牌者;
③上班迟到早退30分钟以上、睡觉或者擅离工作岗位者。
7、不认真填写当班记录、在记录本上乱写乱画,交接班不打扫室内外卫生者,每次扣5元;
8、擅自留宿他人者每次扣10元;
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扣100元并予以辞退,严重的交司法机关处理:
①上班期间打架并致人身体受到损害的;
②工作中弄虚作假、监守自盗、偷拿公私财物者;
③将代为保管的公司财务不按照规定及时上缴财务,占为己有的。